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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上访400次 太康县法院执行难的背后

去360搜 BaiDu搜 2017-05-25 11:11

 村民三年上访近400次 河南太康法院执行判决为啥这样难?

2017-05-24 18:35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核心提示:河南省太康县一起生效三年的终审判决,判决书要求被告于判决生效起30日内返还原告承包地,并清除地面上的部分浴池、平房大门院墙及敞篷等附属物,在原告380多次上访的情况下,太康县人民法院仍然没有履行任何执行义务,法院执行机关到底因为什么导致这起终审判决不能执行呢?
法院称执行困难 原因竟是因挖掘机不好找
近日,河南省太康县逊母口镇逊东行政村曹庄自然村村民于翠荣告诉记者,她为了督促太康县法院执行局履行职责,每周最少去法院两三次。每次都记有上访笔记(如图1),并对相关人员有录音。对于最近两个多月未去强制执行的原因,于翠荣告诉记者,是该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马天然等人不作为,“马庭长一直说正在找挖掘机,挖掘机不好找。”而且到现在也没有找到挖掘机。
于翠荣对于正在找挖掘机的说法不认同,质疑马天然找个挖掘机咋会那么难,找两个月都找不来一台挖掘机。马天然回应说,这不正在找吗。
据于翠荣介绍,就这样在两个月内,她最少跑了二十趟法院,要求执行三年前的生效判决,但都被马天然的“正在找挖掘机”搪塞过去。于翠荣要求强制执行的诉求仍然没有任何实质上的进展。
图1:于翠荣的上访笔记。
三年来上访三百多次,换不来一次有效的执行
于翠荣告诉记者,1997年4月,经协商将自己的责任田1.2亩许租赁给应长州办磷肥厂,签订了5年的租赁合同,每年每亩租金600元。5年后的2002年,于翠荣一家人在外出打工期间,逊东行政村村委会竟然在于翠荣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与应长州签订了3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每亩每年租赁700元。其实,该磷肥厂已经停产闲置多年。在此期间的2010年,应长州未经于翠荣家知情同意,就私自把违法租赁的责任田私相授受,卖给了逊母口镇逊西行政村村民卢某,卢某在该地块上建造了一个洗浴中心(如图2)。
图2:执行难的洗浴中心建筑。
于翠荣告诉记者,当他们一家得知自己的责任田被人私自卖掉并建成洗浴中心后,就向当事人提出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求,但遭到拒绝。于翠荣随后向太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6月23日,通过三次打官司,三次判决,确认太康县逊母口镇东街居委会(逊东行政村村委会后来变更为逊母口镇东街居委会)逊母口磷肥厂于2002年7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中含有于翠荣家承包地的部分为无效合同。被告于判决生效起30日内返还原告承包地,并清除上面的部分浴池、平房大门院墙及敞篷等附属物。其中2014年12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上述判决。
终审判决下来后,于翠荣一家别提有多高兴了,自己家的承包地终于可以要回来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她催促执行次数的增多,于翠荣胜诉的喜悦逐渐变成失望。
于翠荣向记者讲述,从判决生效开始,她就催促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执行判决。一般情况下,每周一必去,大多数情况下,于翠荣被执行局工作人员告知说:你先走吧,明天或者后天就去执行。或者说你先前头走吧,这就去执行等等各种说辞。然而,每次都是不见法院兑现承诺,于翠荣就又去法院要求执行,又会被法院的推着说去,可是总不见执行。每周最少去两次,多则去四次,甚至每天都去。可是她家地块上的、不合法存在的浴池却总是拆不掉,土地自然也要不回来。更令于翠荣气愤的是,非法建设的浴池非但没拆,竟还进行了新的装修,毫无任何拆除和停止经营的迹象。于翠荣想不明白:是浴池老板有钱任性?还是法院长期不执行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或者双方达成了某种程度上的默契?为了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责任田,自己打了三年官司,上访三百多次,本来的满头黑发变成了白发(如图3),还是没有任何结果,法律的公平在哪儿?司法人员的良知又在哪儿?
图3:于翠荣。
执行局长拒绝接见上访人
于翠荣反映,她为了早日讨回公道,曾无数次找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卫东。“他要么敷衍说正在研究,要么让我找执行庭庭长马天然要么说你别找我,你的事我不管。”
2016年10月24日,下着雨。于翠荣来到太康县法院找到执行局长李卫东,要求李局长安排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李卫东声称他有事要出去,就不再理会于翠荣,然后径直走到法院院内的一辆车上,坐上去眯缝着眼睛装睡着。任凭于翠荣在车外淋着雨喊着李局长的官讳半个多小时。喊急了,李卫东回应一句说:我不想说话。
2017年4月,于翠荣再次来到李卫东办公室,询问判决何时才能强制执行?李局长称已经研究过了。当于翠荣想问一下研究的具体意见时,李卫东则说“就这样说的,就那样说的,就这样说的,就那样说的,说完了”,然后强行把于翠荣拉出办公室并锁上了办公室的门。
被执行人是否真有心脏病存疑
在于翠荣近三年的上访过程中,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告知于翠荣,被执行人有心脏病,不能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被执行人有心脏病的说法,于翠荣并不认同。她天天都在卖东西,身体好好的。于翠荣还说,即便被执行人有心脏病,而实际使用该地的卢某正值壮年,身体健康,为何不能对卢某采取强制措施呢?对于上述问题,记者在2月15日曾向执行庭庭长马天然当面质疑,马庭长随后表示他们将对被执行人是否有病进行检查。然而被执行人是否有心脏病,该院至今没有给记者回复。
执行庭长称,被执行人不接电话,传唤不到
对于在于翠荣耕地上建浴池,实际占用于翠荣耕地的卢某是否应该采取强制措施,太康法院执行庭庭长马天然数次应付于翠荣称,已经通知卢某,正在让卢某准备材料。几个月后当于翠荣多次催促马庭长后,马庭长表示卢某不接电话,没有办法联系他。并当面拨打卢某的手机以证实卢某确实不接电话。
于翠荣当场就因被执行人不接电话就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表示质疑:我的田地被人公然占用,建成了投资数百万元的浴池,官司打赢了,却因为被执行人不接电话,法院就没有办法了吗?被执行人不接电话,为什么不能按照法院的终审判决强制执行,拆掉被执行人的浴池呢?为什么不能以拒执罪拘留被执行人呢?在于翠荣的强烈要求下,又经过数月,几十次的上访,法院终于答应强行拆除卢某的浴池。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找不到挖掘机而不能强制拆除的奇怪现象。
消极执行变本加厉
5月22日,是周一。于翠荣再次来到太康法院要求执行。然而,这一次她连法院的大门都没能进去。她反复十余次拨打执行庭庭长马天然的电话,要么不予接听,要么就是占线。最终,等待了一上午的于翠荣也没能迈进太康县法院的大门。于翠荣要回她的耕地的希望再次破灭,要求拆除强占她家耕地上的浴池的希望也再次破灭。于翠荣告诉记者,她对司法机关的信任也逐渐破灭,她对法院各级官员的嘴脸逐渐看透,她对生存下去的勇气逐渐丧失。
对于于翠荣反映的上述问题,记者多次联系该县法院院长张建援和执行庭庭长马天然,二位负责人多次表示,一定会执行,不过执行确实有难度,他们一直都在想办法执行。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判决也没有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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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执行行为在实践中至少有以下几种常见的表现形式:⑴无正当理由延期或超期执行,包括执行人员自接到案件之日起未按规定的期限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被执行人财产申报登记表等法律文书、执行人员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找被执行人谈话,了解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和财产状况;⑵执行人员在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查找和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或采取的执行措施不到位,致使应执行的财产被转移或灭失;⑶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因金钱或人情的因素导致执行人员故意不执行;⑷上级法院有明确意见而拒不执行的行为;⑸不及时将执行兑现的款物交付给申请人或权利人。⑹因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法院不愿得罪地方政府而降低执行力度,或暂缓执行甚至干脆长期搁置不再执行,这在委托执行案件中最为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第六款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法官因不作为导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给申请执行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以渎职论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渎职罪。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编者按
法院执行局执行庭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最后一道保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是个讲道理的地方,如果执行局执行庭的掌权者们本身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妨害法治文明公平正义,不能做到公平正义,连门都不让进,连道理都不讲,连讲道理的机会都不给,那么我们还如何追求公平正义和法治文明,我们还如何信仰法律。我们设立执行局执行庭还有什么意义!我们的纳税人养着这些话不让说,门不让进,事不给办的局长庭长们还有什么意义!一个初中都没有读完的农村妇女,就为了自家的田地被非法侵占,打了三年多的官司,黑头发打成了白头发,上访数百次,她都没有丧失对生活的希望和对法律的信仰,却在数百次的上访中对法院执行局执行庭的掌权者们失去了信心。让百姓信法、守法对法律产生信仰,法院却是偏离法治轨道,老百姓怎么相信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习近平说,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干警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一些案件的处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各行各业都要有自己的职业良知,心中一点职业良知都没有,甚至连做人的良知都没有,那怎么可能做好工作呢?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法院执行局,是国家机关中为数不多的以贯彻执行力为己任的机构,执行法官手握执行权,对于拿不到判决兑现的执行申请人而言,执行局是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但也是个未知数时,这注定了执行局是一个危险与诱惑并存的机构。
大部分执行腐败的背后,充满了机关算尽的机巧和匪夷所思的圈套,执行机制的缺陷被他们利用得炉火纯青。随着司法改革的进程,执行的每一个环节正在逐步见光,但在“执行局、被执行人、执行申请人”的多方博弈的缝隙中,个别人依然在寻求运作的空间。执行局里面有过,或仍还存在的那些急难险阻和江湖险恶。法院执行人员消极履行职责,或徇私枉法,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使得被执行人转移、毁损、隐藏、变卖财产或者逃匿,造成生效民事裁判所确定的权利长期得不到实现,甚至永远无法实现,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经济损失。这种消极执行现象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法治基础。
执行是诉讼的最后一个环节,它关乎民生,关乎司法权威,是法院判决能否最终落到实处,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实现的关键。有些执行法官工作懈怠,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拖延执行甚至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恶意串通,使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隐匿,使本能执行的案件陷入僵局,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等等。反腐大剧 《人民的名义》已经落幕,警钟长鸣,人民的法院也应该少一些陈清泉们,多一些忠于职守、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的侯亮平们!
【责编: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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