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行唐县御苑小区建成于2010年,共有楼房四栋24个单元,电梯24部,住户348户,入住率在98%以上。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能给1500余人带来幸福感的“家”,因安邦物业公司的种种不负责任行为,重创了全体业主的身心,致使全体居民怨声载道,并齐心协力自发成立业主委员会,誓与物业公司抗争到底,全力恢复小区昔日的温暖。
物业公司:不服务不交接不收费 只留一个耳聋老人看门
目前该小区现状:电梯没人维保隐患突出、多部电梯无法使用;卫生无人打扫、垃圾无人清理恶臭难闻;门卫无人值班治安没有保障;门口下雨积水影响居民出行;门口车辆随意进出、小区车辆停放混乱经常堵路无人管理!物业公司经常制造间歇性停水,造成居民的情绪恐慌,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安定团结和居民的幸福感!
现在物业公司不服务不交接不收费,不再打扫小区卫生、不再清理小区垃圾、遣散了门卫、只留一个耳聋的老人看守。
8月2日下午,在住建局物业办主任苏列的主持下,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和物业公司经理进行了协商,业主委员会提出让物业公司张贴停止服务通知并收取其服务期内的业主欠费,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帮助其收取欠费,但物业公司经理明确表示不收。
之前,小区很温馨,居民思念曾经的物业公司
2010年交房子的时候,小区居民都和物业公司签了物业管理合同,当时的物业公司是行唐县崇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约定的物业费是每月0.28元/平方米,电梯免费。这个物业公司服务的规范到位,大家都比较满意。
大概2015年,具体不知道什么时候,崇德物业公司把本小区的物业服务转给了另一个物业公司(安邦物业),中间没有转让合同、没有公告、业主都不知情。行唐县崇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注销。
新的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新物业公司接手后,并没有按照《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和前期物业收费一致标准,也没有给业主公示,而是把物业费涨到了每月0.45元/平米,并且开始收电梯费每月每平米0.35元,电梯运行电费每户110元。
根据《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电梯费最高限价为0.3元/平方米,而电梯运行电费应该属于物业服务成本中的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范畴,收电梯运行电费属于不合理收费。
收费涨上去服务降下来
但在提高收费的同时物业服务质量却在下降:进出小区无人过问、住户多次被盗、门口形同虚设、车辆乱停乱放无人治理、下雨小区门口及小区内积水严重无人管、电梯故障无人维修、更有甚者去年冬天小区围墙及绿化带被人半夜里拆除了也无动于衷,第二天早上住户发现了才报警。
2018年8月2日,物业公司在没有提前通知业主的情况下,雇人拆除了小区24部电梯的主板,造成广大业主集体围堵物业办公室、报警、打12345市长热线等的群体事件,在业主委员会的调解下,物业提出要过户电梯使用人再安装电梯主板,于是业主委员会派人和物业经理一起去到质监局咨询过户电梯事宜,但到审批局办理具体过户手续时,物业经理却没有到场,也没有提供电梯过户所需资料,致使电梯无人维保,存在安全隐患!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拉开战幕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多次书面或口头要求物业公司维修电梯、解决业主关心的问题,提出物业服务整改方案、签订正规物业服务合同等,但都没有结果。
2018年7月10日,物业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鉴于本公司能力受限,物业服务无法正常进行,业主怨声载道。要求业主委员会找到新的物业公司接收本公司业务。
经推荐筛选,业主委员会找到了新的物业公司, 7月17日和7月20日,在住建局物业办的主持下和现有物业交接谈判,但没达成一致意见。原因是当前物业提出要给50多万才肯退出本小区,要钱的原因不是欠的物业费,而是小区伸缩门、监控、电梯房彩钢瓦等小区本来就有的东西以及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项目。(参见《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这种条件不合理,业主当然不会同意,新物业也不会同意。
鉴于这种情况,业主委员会提出:要求现有物业公司先交出物业管理用房、门岗用房、电梯钥匙及图纸等资料,以保证小区居民的正常物业服务,其他争议问题协商解决,但物业公司不同意。
不服务、不收费、不交接,软磨硬抗与居民周旋,让脏乱差永远笼罩在1500多人头上,是谁给了这家物业公司如此权力,置民生痛苦于不顾。
据此,御苑小区全体居民致信行唐县委书记,百忙之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帮民排忧: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