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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依安县:警察秉公办案遭陷害 上访三年讨公道含冤离世

去360搜 BaiDu搜 2018-08-31 11:17

   (原标题:黑龙江依安县:警察秉公办案遭陷害 上访三年讨公道含冤离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严厉惩治腐败攻坚战中取得了旷世瞩目的辉煌战果,以习总书记为领导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以坚强的信念和坚定的决心,使新时代中国的社会环境得到了强有力地整肃和净化,人民群众无不深感振奋,拍手称快。

  反腐倡廉,匡扶正义,消除邪恶是一场持久的战役。面对党中央反腐的高压态势,无论是什么人,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只要违反党纪国法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仍然有个别地方官员抱着侥幸的心里,滥用职权,肆无忌惮,甘做腐化丑陋和肮脏毒瘤的残渣。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和裙带关系的不正当利益,利用手中权力对忠诚执法,捍卫正义实施打击报复的无耻恶劣行径,竟堂而皇之,毫无畏惧地上演。

  这是十几年前发生在黑龙江省依安县公安局的事情,民警曹中良因为为人正义,破案不讲情面而得罪了上司,却遭到了连环阴谋迫害,致使警服莫名其妙地被扒丢了工作。为了讨回一个公道,他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申诉情况可丝毫没有受到重视,不是被当成皮球踢来踢去,就是面对不痛不痒的应付遭冷遇,后因被迫无奈上访又多次被带回扔进拘留所,直至到他的身体力不能支,生命走到了尽头。

  时间追溯到2002年9月6日,在《中共依安县公安委员会文件》关于对曹中良同志处理意见的报告,向县人才交流中心的表述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公务员考核中,2000年、2001年连续两年考核为末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十四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曹中良同志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受害人身份证和其户口上的名字均为“曹中良”)。这份文件的印发是依安县公安局凭借着对曹中良两张考核表的评价而确定的,第一份考核表时间为2001年2月10日,考核年度为2000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公务员。第二份考核表时间为2002年4月18日,考核年度为2001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公务员。对于局里对自己的考核,以及相关的处理,当事人曹中良竟然毫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领导约谈告知,就这样两份“不称职”的考核表匪夷所思地诞生了。

  曹中良稀里糊涂地被解除了公安干警职务,开除了公职。他不甘心自己就这样丢了岗位,丢了工作,多次找到局党委、找到县委县政府,但都无济于事。2014年12月21日,为了证明县公安局对曹中良的处理合法性,县公安局在对县群众问题调处服务中心的事情了解核实时,又出具了《依安县公安局文件》关于对曹中良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意见:“……经查,曹中良原系我局正式民警,因在2000年、2001年度的公务员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于2002年5月至9月间未请假,也未经组织批准,无故不上班……以上事实有曹中良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00—2001年度),县公安局党委会议记录和县主管领导的批示为佐证,对曹中良的处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无不当之处……曹中良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复核或申诉,该人事处理决定已生效,其所反映问题已过追溯实效。”事实上,这些看似合乎法律要求和程序的处理决定,当事人根本就不知道,也从来没见过,更没有人向他出示或提起,直至到2013年他到档案馆才看到这些所谓的文件。

  更让人感到有些迷惑不解的是,曹中良被考核评价为“不称职公务员”的年度为2000年、2001年。而在县公安局的2001年4月1日第十二期一司晋三督警衔的集体合影留念的照片中,曹中良竟然也在其中,是局领导宽宏大量,还是事情安排的不够严谨?

  曹中良在生前的一份情况反映信件上曾这样写道:“他们将我的档案私自篡改,把我移交到人才交流中心,我上告多年无果。在2015年3月16日依安县县长陈立军指示下,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我的档案进行调查,两年来不给我答复,不给我结论,不给我结果。依安县公安局还继续打击陷害我,只要我进京,就非法居留我。依安县公安局拿着非法错误的决议敷衍上级,欺骗领导欺骗党中央,我请求上级领导还我公正。”

  “我上访状告的是依安县公安局,可每次都打回来让县公安局调查核实处理。根据信访条例,应由依安县公安局的上级部门审理我的案件,对我进行答复,依安县公安局作为“被告”,有什么权利对我的案件进行审查,被告做主审单位机关审理出来的结果又有何“公平”“公正”可言?我有事实证据依安县公安局对此都视而不见,用被篡改的非法档案为依据,对我的案件进行调查,复核又有何意义?”

  曹中良2002年12月被停职停发工资,2014年第一次进京上访,正当本人准备书面材料的时候,被接访人员到北京劫回,然后以越级上访为由,予以行政拘留10日。

  2015年3月曹中良第二次进京上访。这次去北京接访的是时任县委副书记陈立军。在北京,陈立军答应回来给解决,对两年考核表做笔检、做司法鉴定。并成立由纪检牵头、联合监察、人事局、人才中心调查组进行调查。因公安局干预,并撒下大队人马,全国各地游山逛景地调查曹中良不上班的材料,经过半年寻找没有结果。

  2015年下半年11月份左右,曹中良再次进京,此次进京困难重重。不能购买车票,不能住旅馆。在登记身份时,电脑出现:该人是极端危险人物。一路辗转到了北京,还没等去国家信访局,就被县劫访人员强行塞到车里,直接从北京抓回送到拘留所拘留半月。

  从此,曹中良就成为了重点监控对象。公安局24小时监控,对其住所日夜把守。从2016年4月份到2017年6月20日,都因非法进京被拘留,每次10日。前两次的拘留时间是根据亲友们的回忆,因为依安县公安局拘留曹中良从来不通知家属。

  2017年6月19日,这是曹中良最后一次上访,他给儿子打电话,说是依安县公安局的人接他回去看病,不拘留。结果还是将车直接开到拘留所,也没有通知家属。曹中良因上访前前后后被拘留4次,每次出来时都大病一场。最后一次是,曹中良双腿都已经不能正常站立的情况下,硬是从北京抓回。在拘留所,来了好多人,包括电视台记者,又是录像、拍照,又是叫签字。可是,终因曹中良休克昏迷无法就范而做罢。即使是这样,他也在狱中煎熬了10天,曹中良出狱后,已是奄奄一息。

  2018年3月19日,在县第二派出所24小时的干扰下,曹中良最终含冤身亡。四天后,3月23日6点30分,他才被人发现死于住所。他留在住所的一些上访材料(包括历次公安局开具的拘留单),他的儿子曹子玉作为父亲的遗物归拢到一起。尔后,公安局的人来了,保护现场,东西都不准动,人都得出去。清场之后,有些材料(含拘留单)就不见了。

  曹中良没有看到他的冤案得以平反,也没有迎接到正义之剑为他的残酷遭遇赐予昭雪,一位曾经为一方百姓幸福安宁的人民公安战士就这样黯然失色的离去,他给人们留下的不只是沉重的思考,更是几许光明的期盼,相信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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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中良,1985年参加工作,在黑龙江省依安县刑警大队任民警,工作期间脚踏实地,任劳任怨,为人正直,受到领导及同事的一致好评。他所参与破获的特大案件最有影响的“宋洪祥持枪伤害致死案件”、“南环系列杀人案件”、“张亚军巨大盗窃案件”,都是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仅“张亚军巨大盗窃案件”从抓捕人犯到起赃、取证、查找受害人、做价、反赃、案件终结就将近半年时间。

  据了解,当时城镇中队24人,曹中良侦破的案件数占整个大队的40%以上,均有卷宗可查。当时轰动全县的案件他都曾参与侦破,是主要办案人员。曹中良为人正直,破案不讲情面,多次得到公安局的认可与表扬。正当他本该提拔重用的时候,却遭到了打击报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曹中良之所以能够引来灭顶之灾,还是因为秉公办案。在原县公安局局长朱晓彤任职期间,有一起“王传彪儿子被绑架案”,曹中良已经将犯罪嫌疑人“任二”带回警局询问,而且在晚间的案情分析会上,曹中良给局长朱晓彤写了报告,认定此案“任二”为犯罪嫌疑人。后不知什么原因,局长将犯罪嫌疑人“任二”放回,致使犯罪嫌疑人逃脱。曹中良找到朱晓彤局长理论:为何释放“任二”?任二再作案的后果谁承当?对此,朱局长对曹中良心怀不满,在工作中多次找茬,百般刁难,并扬言把曹中良清除公安队伍。事后该案件侦破,罪犯为“任二”,在齐齐哈尔再作案时被杀。

  事情往往无独有偶。1996年,依安县糖厂保卫科发生了一起枪击杀人案件,案件犯罪嫌疑人是李鹏海,当时,依安县糖厂的一把手叫赵德岁,李鹏海是赵德岁的妹夫,在糖厂保卫科负责。曹中良是该案件的办案人。赵德岁亲自出面找到曹中良,为其妹夫说情希望给李鹏海的杀人现场记录成正当防卫,企图逃避法律的追究。曹中良坚持依法办案,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李鹏海绳之以法。

  为此,赵德岁怀恨在心,想要报复却又无法找出突破口。但是谁也没有想到,有着手眼通天本领的赵德岁,竟然摇身一变调到依安县公安局,并且当上了县公安局的政委。两起事件合并,两人一拍即合,他与局长朱晓彤联手,开始对曹中良进行了打击报复!最终他们在暗箱操作中,把曹中良清除了公安队伍。

  曹中良信访多年,举报依安县公安局非法篡改国家公务员档案,以伪造的假档案和违法的程序,将其清除公安系统。此后,依安县委、县政府不但不调查、不作为,视上访人为敌人,打压、迫害曹中良。依安县公安局限制其人身自由,多次将曹中良非法拘留,同时对曹中良在依安县寄出的信全部被扣押。无奈之下,曹中良通过网上信访,将问题发送到国家信访局,之后国家信访局把信件下发,而后公安局欺下瞒上,反馈结论:问题已解决。

  从曹中良被清除公安队伍,到“问题已解决”,以及被迫害致死,依安县一直都在编撰谎言。受害者家属质问:“既然问题已解决,还上访干什么?问题解决了吗,怎么解决的?依安县委、县政府,对曹中良的事件负有不作为的责任。特别是依安县公安局现任领导是逃脱不了纵容腐败,打击迫害致死干警曹中良的罪行”。

  通过曹中良遭受打击报复,以至于含冤离世的事件,不能不引起人们严肃的思考:黑龙江省依安县的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究竟是做什么用的?执法机关的法律天平还有没有尊严和公道?这些权力的背后都隐藏着什么样见不得阳光的交易?在如此的环境下正义与道德还有没有生存之地?相信公理一定会有一个有力的结局,哪怕时间多久,邪恶必将遭到粉碎与毁灭。(百家新闻媒体将继续跟踪报道事件进展情况)(来源于:法制网)

  来源:http://www.xianyuribao.com/rykx/2018/0626/17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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