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搜狐消息: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环境是人类赖于生存的空间,环境污染了,人类就丧失了生存空间,后果无疑是严重的.所以,污染环境犯罪行为是害国害民之举,历来是严厉打击的重点,我们国家也将治理环境作为重点整治的内容。
近日,山西省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要求山西省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对标,合力攻坚,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责任、过硬的作风、有力的行动,推动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在山西省如此严峻的环保整治形势下,近日我网却接到山西省盂县南娄镇南上社村多位群众反映称:在 2013年到2018年5月份期间,山西盂县南娄镇南上社村的原村委会主任王卫东强占了村里对氿沟的林地,兴建洗煤厂,大肆倾倒煤矸石几千万吨,掘金2000余万元。
王卫东煤矸石场地处公路沿线,每天有7、8辆大型自卸车往返洗煤厂运送煤矸石,也不遮盖篷布,形成十几米高的扬尘带,该扬尘带随风四处飘荡,大有遮天盖日之势,不断污染村里环境。在对氿沟,几百亩林地被毁,几十米高的煤矸石裸露在外,没有拦矸坝,没有做排水渠处理,没有做防渗处理,这些煤矸石将原本郁郁葱葱的山体植被彻底掩埋,毁山的同时又毁林,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
众所周知,在降水和风化的作用下,煤矸石中的一些有毒有害物将会带入土壤和水中。同时,王卫东煤矸石场的煤矸石堆积如山,这几年,煤矸石因温度过高持续自燃,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给周围生态环境和南上社人民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王卫东随意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明显已经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在得知村民将其违法排污行为向上级反映之时,近日,王卫东用黄土将煤矸石山简单覆盖,以应付上级检查,但经过几次下雨,煤矸石山被冲刷后,又裸露了出来,形成泥石流,安全隐患突显。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经实施一年有余,这部法律大大降低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刑标准,充分体现了国家治理环境污染、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巨大决心。以法治污必须“零容忍”,那些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大发“环境财”的人,最终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南上社村民反映,王卫东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几年间,损公肥私,利用自己村委会主任身份强行独揽上社二景煤矿、和谐煤矿的排矸业务,为自己带来了纯收入2000余万元的“黑金”。除此之外,王卫东不顾村民利益,强行与驻村煤矿签订公路使用收费合同,收入的2040万全部入了个人腰包。在担任村主任期间,王卫东多次纠集社会无业人员对村里反对其行为的村民进行打击报复,特别是将村民梁海珍打的做了开颅手术......一桩桩、一件件都暴露出了王卫东“村霸”的罪恶行径。
希望山西省相关部门早日介入调查,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查清王卫东破坏生态环境的罪恶行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