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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号郑州4亿元项目中标结果引争议 中标方遭业主"劝退"或将被强制废标

去360搜 BaiDu搜 2021-07-16

   投标过程中顺利中标,却被业主单位以"莫须有"原因要求放弃中标资格,否则将被强制废标。近日,中建二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遭遇怪事,在通号电化科创大厦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活动中经评审后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遭到业主单位通号郑州电气化局有限公司劝退,如不放弃中标资格,将被强制废标。中标方认为业主方做出的一些反常行为,背后或有暗箱操作。

  2021年5月13日,通号(郑州)电气化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代理机构发布了"通号电化科创大厦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工程总预算近4亿元。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二局二公司)报名参与。

  2021年6月3日上午9点,该项目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于2021年6月4日在河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建二局二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7日。

  上图为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

  关于此次投标活动,中建二局二公司相关负责任薛玉祥表示,公司有专人会关注每年的省市重点项目,并密切关注相关项目的进展,如何时进行的设计招标等,以此推算出施工招标时间,继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精心准备投标工作。

  上图为业主方通号郑州余中建二局二公司相关领导协商废标事宜

  "通号郑州项目也是按照上述流程进行的正常投标工作,之所以中标完全得益于同事们的充分准备和依法依规办事。"

  然而,这个受益于规则的中标结果,如今却面临着充当暗箱操作的牺牲品。因为从公示结束至今过去一月多,招标人一直没有向其下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针对中标通知书一事,中建二局二公司多次与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和招标人联系,但一直未获正面回应。

  直到2021年6月10日,中建二局二公司接到代理机构通知,要求去通号郑州公司面谈,业主方代表张立华、杨松参加会面。在会面过程中,招标代理公司表示公示期满后的一天,招标人接到某人关于中建二局二公司的投诉信。

  随后,招标代理通知中建二局二公司和投诉人到现场对质,但该投诉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出面,多次联系后投诉人电话关机。

  6月11日,中建二局二公司对招标人所提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回复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说明了招标人所提的问题对于公司参与招标没有任何影响。但书面回复并未引起招标人的正面回应。

  7月5日下午,双方再次面谈,会中招标人约谈代表要求中建二局二公司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表示这是公司高层意见。中建二局二公司当场递交律师函,招标人约谈代表杨松表示其没有权利接收此律师函。

  7月7日,双方再次面谈,本次招标人约谈代表张立华要求中建二局二公司"体面"退出,并强调说没有理由,表示本次谈话代表总部意思,若不放弃中标资格,其将强制废除其中标资格。

  而业主通号(郑州)电气化局有限公司上述一系列行为是基于举报人的投诉的中建二局二公司曾在山东省潍坊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被通报批评,暂停投标资格六个月(后被官方证实为劳务公司恶意讨薪,该劳务公司已被当地列为劳务黑名单),此事被通号郑州公司认为是巨大风险,进而借此要废标。

  对于业主方的此举,中建二局二公司在三次面谈时进行了书面回复和口头解释,但业主方对于解释和质疑并不正面回应,只是要求其放弃中标资格,不然将强制废标。

  薛玉祥说,公司对于通号郑州公司的这一系列行为有多处疑问。

  首先通号郑州公司对于举报信说法自相矛盾。代理机构表示在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举报信,然而对于举报信的来源、举报渠道,代理机构和招标人都讳莫如深,而且举报人也以各种理由拒不露面,后来直接电话关机。

  蹊跷的是,在前两次的会谈中,业主单位并没有过多提及举报信的问题,但是在第三次会谈中,当通号郑州公司的一位王总表示这也是经过总经理柳明宇同意废标,认为这种做法合情合理合法,也提到公司确实收到举报信,而另一位领导张立华则打断其发言称,没有举报信,是公司的人自己上网查出的问题。

  "刚开始说是有人举报,后来又否认存在举报信,各方证实,举报信确实存在,那么通号郑州公司为何又不敢承认举报信呢?举报人是不是某些人虚构出来的?是否有其他隐情?我们不得而知"。

  其次,中建二局并未违反招标公告内容,以莫须有依据要求废标。在官方公布的通号电化科创大厦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中,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七项信誉要求中原文如下:

  投标人最近五年内(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产、停业等问题。(需投标人出具承诺函,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薛玉祥说:"招标和投标方应该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去做,而在这公告中,并没有关于暂停投标资格的字眼,等于通号郑州公司没有照章办事,废标理由纯属莫须有。"

  而对于《承诺书》中的表述,薛玉祥表示那个承诺书的格式,是下载的固定格式,在其他招标活动中也是采用这种格式。

  关于潍坊处罚的问题,薛玉祥说,潍坊方面表示处罚只是针对潍坊下辖县区,并不针对其他地方,并表示如需核实,可以当面解释。但是通号郑州公司,不仅没有采纳公司的书面回复,也没有去函调查,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法。

  薛玉祥介绍称,在潍坊作出的处罚之后,公司依然可以在山东境内、广东省,以及郑州市惠济区等项目中标,这充分证明通号郑州公司提废标依据不成立。

  "通号郑州公司某些领导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因此,我们有理由也有依据怀疑,通号郑州公司个别领导为了个人利益,涉嫌违反招投标法,干扰正常的招投标活动,私定中标意向人,没有如愿,才搞出这一处闹剧。"薛玉祥对媒体说。

  截止发稿前,通号郑州公司已经向招标代理公司下发《通号郑州电气化局有限公司关于通号电化科创大厦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决定废标的函》。

  薛玉祥表示,他们也已经向通号郑州公司的上级单位递交过相关投诉函件。

  同时也向监督部门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发函,并收到回复称,招标人很强硬,决意要废除中标资格,作为监管部门只能告知招标人造成废标的法律性后果。

  下一步,他们将向各纪委部门提交通号郑州公司某领导在此次招标活动中涉嫌贪污受贿、暗箱操作的违法违纪线索。

  中建二局二公司一位领导表示"像这种两个央企公司之间,基本上确定中标之后,就会很顺利下发中标通知书,像通号郑州公司这种做法,还是第一次遇到。通知要废标,还说出于尊重,又一直不给予废标理由。招投标不应成为儿戏,应该依法办事,相信在这个法治化的环境中,我们能得到公正对待。"

  对于此事,媒体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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