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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黑救护车”猖獗亟待多方治理

去360搜 BaiDu搜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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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 明殿义 赵海涛 蔡志民 河南报道)“上了黑救护,不死脱层皮!”这是许多经历过郑州“黑120”敲诈勒索的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120”本是救死扶伤的代名词,在人们心中享有崇高无上的地位,如今却被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黑120”、“黑救护”蒙尘,因为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如何区分。

  即使经过中央电视台以及河南当地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也仅仅是短时间消停一阵,可风声一过,“黑120”又会如同过江之鲫一样改头换面重操旧业。

  暴利驱使,监管不明------新兴行业如何监管?是联合执法还是仍然各自为战?不仅仅是河南,在中国各省市,类似的情况考验着政府部门的应对措施。

    一上车就成了挨宰的羔羊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但一提起那段不堪的遭遇,来自周口的老刘仍然一脸惊恐,心有余悸。

  老刘家在周口郸城县农村,2022年4月16日晚,妻子在郑大一附院住院期间,心脏骤停,经抢救后已经是奄奄一息。。

  按照农村的风俗,讲究叶落归根,他就想着怎样把妻子运回老家。

  这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突然出现了。她对老刘说,作为老乡,她们有救护车可以帮他把妻子运回去,运费是2000元;说话间,又过来一个老年妇女,见老刘在犹豫,就自我介绍说,自己是她的母亲,在这家医院工作。如果不马上用她们的车,等尸体送到太平间,就再也拉不出来了。

  老刘很惊异:自己的情况她们怎么如此熟悉?

  但看医院的保安和她俩热情地打着招呼,便放了心。于是,这两位自称“朱某”、“王某”的女人,配合着老刘把妻子送上了一辆蓝白相间的救护车。

  刚出医院不远,车子就在路边停下,两个女人让老刘交运费。

  老刘拿出手机,被对方告知需要5000元,另外还必须再买一套车上的“寿衣”3500元,一共是8500元。

  老刘一下子懵了:不但运费一下子增加了3000元,连在老家一套才300元左右的“寿衣”,价格在这里也暴涨了10倍还多!

  老刘又恼又急,半天说不出话来。

  对方趁机添油加醋地说,是把你媳妇推下车,然后通知医院保卫科,把尸体拉回去火化;还是交了钱皆大欢喜,你自己选择。

  老刘想起儿子还在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提出给他打个电话,让他来解决。

  对方明确告诉他:不行!

  事到如今,自己就是挨宰的羔羊,只好付款。

  好不容易到了家门口,跟车的“医生”又以“驱邪”的名义,让老刘的老父亲拿200元现金,绕着救护车走了三圈,最后把200元扔在救护车里了事。

  办完了妻子的丧事,老刘越想越窝火,决心弄个明白。4月22日,他与儿子来郑大一附院反映,结果人家说,根本就没有送尸体的救护车和医生这回事,人也不是他们的人;说得直白点,老刘遇到了“黑120”!

  父子俩无奈,出门寻找那辆车,它竟然仍旧停在那里。只不过颜色已经由蓝白相间变成了红白相间,但车号没变。老刘赶紧报警,目前正在调查中。

  事实上,老刘不过是成千上万个受害者其中的一员,现实中远比他的遭遇更加骇人听闻!

    宰客的套路五花八门

  老刘的遭遇几乎涵盖了“黑救护车”敲诈勒索的全部手段:

  无论你“自投罗网”还是对方主动搭讪,开始的时候一般采用拉老乡关系和吹嘘与院方的关系,来打消你的戒心和顾虑,价格也在你能接受的范围。

  一旦上了车,你就身不由己,完全成了待宰的羔羊,想怎么宰就怎么宰。

  对方会以各种借口要求加价,比如路途遥远了,道路不好走了,夜间行车了-----你如果不同意,对方立马态度大变,如同换了一个人,威胁把人扔在半路-----一段不到400公里的路程,曾被加价到近万元。

  而你只能委屈屈求全,一步步走进对方的陷阱里。

  谁都希望自己的亲人能得到专业的照顾,车上的“护士”就是为患者量身定做的。说是“护士”,其实要么是车主的家人,或者亲戚,甚至没有经过一天的专业培训,却穿着制服,成为加钱的借口;

  车上的消耗品价钱高得离谱,同市场上的价格相差几十倍,当然得由患者买单;

  患者家属姚女士还遇到了一件更离谱的事:她不但支付了高价的车费,还搭上了2.8万元的押金要不回。

  姚女士的母亲在车上病危,租用了车上的呼吸机,当时按照对方要求,交了2.8万元押金。母亲去世后,她忙着照料后事,快过一天才想起归还呼吸机;但对方拒绝接收,非说呼吸机坏了;姚女士十分生气,明明好好地,哪里坏了?但对方十分霸道地说:我说坏了就是坏了!不用说,2.8万元押金也不给退了!

  忍受着失去亲人的悲痛,还要生这些莫名其妙的闲气,怎不叫人精神面临崩溃?

  来自郑州警方的调查称,仅在一年时间里,在郑大一附院门口,出院的一万多例ICU病例中,至少有上千个患者家庭遭遇过“黑120”的坑蒙拐骗和趁火打劫。但警方接到的报案只是沧海一粟,大多数受害者都选择了沉默。

  如果以此推算,整个郑州不知道有多少个患者家庭有过类似的遭遇。不夸张地说,几乎每时每刻,类似的剧情都在上演------

    “黑救护车”为何屡禁不绝

  警方在一份上报材料上称,这些“黑救护车”目前已经形成了团伙式、家族式甚至以公司为掩护的作案方式,敛财手段花样翻新,令人防不胜防。

  较早出现的的“黑救护车”大多属于散兵游勇、单打独斗。他们盘踞在各大医院门前,在榨取患者或者死者家属血汗的同时,为了争夺市场,同行之间甚至也难免刀兵相向,矛盾不断。

  “你敢拉人,我就敢砸你车!”警方曾经接到过报警,起因竟是两家“黑救护车”因为拉客纠纷发生了争斗。

  郑州警方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于违法犯罪的“黑救护车”的严厉打击。仅在2019年初,郑州警方一举铲除两个词类团伙,共有36名嫌疑人落网。

  但在巨大的暴利诱惑下,许多人出了牢门继续涉足此行业,只不过手段更为隐秘。

  据统计,郑东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打击处理利用成立医疗救护、救援公司作掩护,继续从事“黑救护”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有15人。

  丁某,长期涉足此行业,被处理后干脆成立河南某医疗救护公司,以此作掩护,继续违法犯罪,后被公安机关打击,查扣“黑救护车”10辆;

  王某,系此类公司法人王某某的父亲,被公安机关处理后,仍然从事此行业;

  警方认为,造成这种前赴后继现象的主要原因,除了暴利驱使外,还存在着成立此类公司门槛过低、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等诸多问题。

    监管部门各自为战监管难

  据此前媒体报道,郑州“黑救护”扎堆的重灾区主要分布在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大一附院等大医院门口附近,车型从面包、金杯、依维柯到商务车,幸好众多。

  为什么经过警方常态打击,郑州“黑救护”却如同打不死的小强一样,屡打不绝呢?

  警方认为,此类公司成立的门槛太低。市场监管部门在没有任何前置的情况下批准成立,只需要两个人,且不管什么人,不管有没有相关的“医疗许可证、医生、护士执业证”都可以成立。

  而据调查,目前成立此类公司的大都是长期从事过“黑救护车”的人员,拉帮结伙成立公司后,拿着营业执照,以公司名义购买车辆,办理车牌手续,非法改装,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据“天眼查”统计,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成立的有150家左右,拥有“黑救护车”400余辆;郑州市包括区县成立的有100家左右,拥有“黑救护车”200余辆;

  而审批部门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认为,给他们核发营业执照于法有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决定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7号)中,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由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所以批准成立,发放执照是职责范围内的事;

  同时,该局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均告知企业申请人涉及的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由申请人承诺在领取执照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并签署了《承诺书》;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经依据职权,对此行业无证照经营登记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对经营异常企业列入名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并且,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经过排查主体登记情况,已经告知郑州市卫健委、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市公安局等监管部门,进行网上认领,但截至目前,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未查到监管部门认领信息。

  说得直白些,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规定的“后置审批”,完成了自己的执照发放,至于后来如何监管,是其他部门的职责;

  在调查的68家企业中,均与急救医疗等经营活动或道路运输经营相关,均涉及后置许可。

  其中13家企业需要办理卫健部门相关许可,其涉及违法行为应有该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冒用“120”急救标志的,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上伍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8家企业需要办理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许可,其涉及违法行为由交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于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擅自道路运输的,责令停止经营;

  其余47家企业同时涉及卫健部门和家搜同运输部门后置许可,应有两家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郑州亟待多部门联合治理

  由于医院120 救护车的职责所限,社会上对于医疗救护、转运的需求日益增多,供求矛盾十分突出,这也是形成救护公司火热的原因。

  但自从建国以来,国家卫生系统对于非急救医疗产业一直没有明确监督管理的职能,这一根深蒂固的现象不可能是一个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所能够解决的。

  但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谁来监管?如何监管?

  目前,国家卫健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而上海、广东、南京、青岛等地已经出台了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各地都在探索如何行之有效地进行监管。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市政府建议,成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公安部门牵头,统一开展专项整治;而不久前,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准备以检察机关牵头,联合执法部门,进行专项治理;

  2022年年初,郑州市人民政府在一份材料中提到,将由卫建部门牵头,借鉴多地经验,完善政策措施,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的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同时,要求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联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但实际情况却是,让没有强硬执法权的卫健部门牵头,确实有点勉为其难。有业内人士建议,至少应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牵头,成立联合治理办公室,涉及的审批、监管部门进入,铁腕治理,才能彻底从源头治理这种乱象。

  因为,这是一项涉及到人民且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人民都在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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