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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水区法院一卷宗5年不归档 法官想掩盖什么?

去360搜 BaiDu搜 2017-07-24 08:41

  新闻来源:香港民生网 责任编辑:BJ06

1424   案件档案记录了司法部门办理案件的每个细节。法院案件审判或者执行完毕,所有法律文书及时归档,不仅便于今后查阅,也是内部硬性规定。而河南省郑州市金水法院对韩彦民执行案完毕后5年不归档案室,近日韩彦民这位普通农民向金水法院公开表达了自己的不满,“金水法院执行法官究竟想掩盖什么?该案件究竟有多少不敢大白天下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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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额财产卖出白菜价 
   韩彦民介绍,自2009年5月至2013年6月间,他因工厂经营中经济问题被判入狱。韩彦民在有4个月就要刑满释放之际,金水区法院执行法官火急火燎的急于处置被执行人韩彦民的土地12.27亩、临街门面房产1339平方米,市值在2000万元。而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以481万元价格变卖,支付韩彦民部分债权人。(该案件中央级网络媒体曾有报道,输入《“金山”卖出“白菜”价,价值2000万房产疑遭串通低价贱卖》即可搜到)值得说明的是,土地及房产国家不允许变卖,必须经过公开拍卖才合理合法。
   “更为奇怪的是,变卖是买卖双方的事,只要双方同意买卖,签订卖买合同就可以交易,这是双方自愿的事。而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主导的该案,没有双方的买卖合同,凭空冒出了一份(2008)金法执字第1884-6号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的财产一下子变成了法官个人的财产,想卖多少就卖多少,想卖给谁就卖给谁,想让你知道多少你知道多少,不想让你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彻底剥夺了被执行人的权利,法官的这种行为无理无法,无规无矩,霸道之极!更谈不上公平合理。”韩彦民说。
   “变卖韩彦民的房产,也是我们债权人优先购买呀,我们根本就不知道,现在我们一钱也没得到。”几个债权人发出牢骚。
   数十次往返法院只为看看自己完整卷宗
   自己巨额财产一分钱没见到,欠人家还有很多外债不能还,自己的案件究竟是如何办的,韩彦民想知道其中一切。就这,在金水区法院成了一件很难办的事。
   多少次往返郑州中院和金水法院韩彦民也记不清了。
   5年来,被执行人韩彦民要求查看执行卷宗,每次到档案室去查,都是说没有归档,找执行法官王世海,他不冷不热地说:“尽快吧”,找金水区法院纪检组组长,组长说“管不了他”。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无数次的督办,无数次没有音讯,向省高院反映无数次,仍然是督办,仍然没有结果,一拖再拖,拖至5年时间,卷宗仍不归档。
   “案卷拒不归档,办案法官究竟想掩盖什么?在金水法院个别执行法官那里,上级管不了下级,国家的法律法规在该法官面前全部失效、失控,无人敢管。”韩彦民不能不发牢骚。
   好在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查了一下该案,查出的结果是金水区法院执行程序不合法,然而,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无果而终。
   专家 案卷不及时归档是违法行为
   “千古奇闻, 5年执行案件卷宗不归档案室,真胆大,按档案管理规定,结案后必须尽快归档,几年不归档闻所未闻,明显违法违纪,也该有人管管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退休三级大法官评说。
   针对此问题,河南省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刘培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案卷及时集中统一归档在《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中均有规定,一般以案件终结2个月为限。办案法官如果在结案5年后不愿意把档案移交法院,特别是在经过催促后仍然拒绝交出,只能推测卷宗中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应及时纠察。中级法院也多次催促个别法官仍然任性不归档,也不仅是怠政懒政,其本身就是一种腐败,法院自身应该自查自纠外,检察院应该发挥监督职责,要求经办法官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及时归档发现其他问题该咋处理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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