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向记者反映称,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的一家二手机挖掘机销售公司,公然伪造国家海关公文,虚构挖掘机的进口身份,再以高价销售获取暴利。王宗池先生就是上当受骗的其中一位。提到此事,他气就不打一处来。”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是2017年3月份在郑州市惠济区一名叫王雷的二手挖掘机销售处购买了一台卡特336D挖掘机。当时王雷拿出深圳海关报税单说这是日本原装进口车,工作时间是3700小时(挖掘机工作时间类似于汽车的里程数),车辆是2011年生产,2017年报关进口。根据王雷提供的手续,这辆二手挖掘机最终以104万的价格成交,随后王宗池将挖掘机运回老家。在使用过程中毛病百出,无法正常工作。随后发生的一幕让王宗池惊呆了,挖掘机在维修时,维修人员告诉他这台挖掘机的工作时间不是3700小时,而是已经工作了15000多个小时,接近报废。王先生感到自己严重受骗,随后向三门峡市公安局东城公安分局报案。
报案后,王先生告诉记者,办案民警请来卡特公司太原维修部专业人员鉴定,该挖掘机是国产车,生产地为江苏徐州,并非日本原装进口。另外该挖掘机的真实生产日期是2009年,与销售方王雷所称的2011年严重不符。得到鉴定报告后,三门峡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王雷夫妇涉嫌合同诈骗立案。随后办案民警发函到深圳海关核实海关单情况,深圳海关复函认定随车海关单与缴费单纯属伪造。
根据我国《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宗池先生认为王雷夫妇涉嫌构成伪造国家公家公文罪,诈骗罪。随后记者也采访了王雷妻子郭素英,针对此事郭素英告诉记者海关公文的来源不清楚,是其他人放在挖掘机内的。
针对此事的进展,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