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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上方镇仙洞村多位村民质疑:地面塌陷是天灾还是人祸?

去360搜 BaiDu搜 2021-05-06

      来源:衢州市上方镇仙洞村多位村民质疑:地面塌陷是天灾还是人祸?

  近日,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仙洞村等多位村民向媒体反映:2021年1月16日,上方镇人民政府编印《上方镇仙洞村地面塌陷避险搬迁宣传手册》,并多次以短信通知的方式动员村民进行避险搬迁。短信内容:根据《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衢江区上方镇仙洞自然村地面塌陷隐患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公告》,衢江区上方镇仙洞村仙洞自然村被划定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危险区域,红线区域内所有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均受到严重威胁,情况危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红线区域内所有居民均应做好避险搬迁工作,禁止与避让搬迁、工程治理、应急排险无关的一切活动,已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如发现有居民返回,上方镇政府可采取措施,强制带离危险区域。对妨碍避险转移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方镇仙洞村地面塌陷避险搬迁宣传手册》显示:避险搬迁安置户原住宅重置价格依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衢政发[2019]20号)执行;房屋附属物(构筑物)、临时建筑及装修补偿依照《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市区房屋征收附属(构筑物)、临时建筑补偿标准及装修补偿参考价格的通知》(衢住建[2017]79号)执行。即框混结构为12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10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800/平方米;其他结构600元/平方米。说明:1、房屋重置价成新率标准,房屋建成当年为100%,建筑年限在3年以内(含3年)的不计算折旧,超过3年的每年按1%折旧,房屋最高折旧率不超过6%(含6%)。2.檐口1—1.7米的楼层部分按标准的30%;檐口1.7米以上的楼层部分按标准的50%;1.5—2.2米的架空层按标准的50%。

  附属房补偿标准:一户一处附属房40平方米面积以内的按下列标准计算,即砖混结构:6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 :400元/平方米 ;其他:200元/平方米。一户一处以上或超过40平方米面积的,超出部分依据《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江区"一户多宅"分类处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衢江区政办发[2018]147号)执行。

  该宣传手册还显示:本次迁建地挑选顺序以签约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时腾空旧房交付拆除先后为依据,按照谁先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谁先挑选迁建地块的原则选择分期安置地块。村民在选择的安置地块自行建房后,对新安置房屋占地面积超过原住房占地面积部分按以下标准收取土地成本费用:面积超10平方米(含)以内收取标准 300元/平方米;面积超10-30平方米(含)部分收取标准 450元/平方米;面积超30—50平方米含)部分收取标准 600元/平方米;面积超50平方米以上部分收取标准 750元/平方米。

  举报村民表示:对于上方镇人民政府为了保证群众居住安全对塌陷区范围内的房屋进行避险搬迁安置的做法,村民表示欢迎和支持,也愿意配合工作。但是对上方镇人民政府的避险搬迁方案和地面塌陷是天灾还是人祸的定论表示质疑,请求有关部门作出合理解释。

  首先对搬迁方案的质疑:根据浙江省关于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资金补助的有关规定以及2009年出台的《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第六章 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规定:第三十八条对村(居)民组织实施避让搬迁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搬迁安置方案,明确搬迁范围、安置地点、搬迁安置补助标准等事项。

  编制搬迁安置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的意见。搬迁安置方案应当在搬迁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其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四十条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事先与其组织避让搬迁的村(居)民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就搬迁安置补助金额、安置用房面积、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村民原有宅基地的处置、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第四十一条政府组织避让搬迁和村(居)民自行避让搬迁的,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搬迁安置费用等方面予以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上方镇人民政府出台的避险搬迁方案未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且也没有按照如今的市场价格对村民房屋进行评估,导致村民财产大幅缩水,重新选址建房后生活陷入贫困,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因此"二次返贫","民心"工程变成"民怨"工程,不符合党中央的决策精神,请上方镇政府作出合理解释。

  其次对地面塌陷是天灾还是人祸的定论表示质疑:上方镇人民政府要求村民避险搬迁的原因是有地下存在溶洞,存在安全隐患,所以要求进行避险搬迁。而据我们了解,衢州峰达矿业的地下采矿区直线距离我们村庄最近处只有100多米,并且至今还进行地下爆破开采作业。《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七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其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关的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关的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看来,我们村的地面塌陷是否与衢州市峰达矿业的地下开采有关?

  (村民拍摄的从峰达矿区坑道抽出的测试蓝色污水)

  2020年12月6日,因为地面塌陷,有村民曾做过一个试验:将混有蓝色染料的水倒到一个废弃的矿坑里后,第二天村民发现,这些混有蓝色染料的水漏到峰达矿业的坑道里,然后又被抽到河里,有照片为证,请有关部门对这种现象作出合理解释。

  如果说这次搬迁与峰达矿业没有关系的话,对于这次村民避险搬迁峰达矿业为什么表现出如此之大的积极性,因为村民谢国荣拒绝搬迁,被峰达矿业执行董事曾志炎的亲弟弟曾志生殴打?导致谢国荣脑震荡住院治疗。

  (村民质疑:黄线区域为矿区职工宿舍,与红线塌陷区相距30米,却不在迁置范围)

  综上所述,对于上方镇政府要求村民进行避险搬迁的做法,我们表示欢迎。也恳请媒体对我们上述疑惑进行报道,以期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督促有关部门对上述质疑作出合理的解释,以解除村民疑惑,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对于上述反映内容,如有不实,我们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对于村民的质疑,有关部门将如何解释?事态的进展,媒体也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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