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 婧
“当时风声比较紧,我也比较害怕,所以就向组织上缴一部分违纪款,企图逃避检查,蒙混过关……”在日前召开的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观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张徐忏悔道。在张徐违纪违法的过程中,他曾经多次“主动”将违纪款上缴,给自己刷上“保护色”,披上“隐身衣”,而贪污受贿的行为却从未收敛,一次次上演“边收边退、多收少退”的戏码。(7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笔者觉得:莫要“心存侥幸”。
世界上最怕的就是“认真”二字。如今,我们党在正风反腐上,是“认真”的,力度也是空前的。个别退休了10余年的干部,都主动投案自首,在个别行业和地区,还倒查20年。党中央三令五申,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不收手的,要严查……
反腐的形势,是大的,是极其严肃的。任何干部,只要之前犯了事儿,那就不要心存侥幸,而应该主动向组织说明,争取宽大处理,这是唯一的路径。如果心存一点点儿侥幸,那只要自己还没有去世,那就难免会最终被“逮住狐狸的尾巴”。
劝人做事休瞒昧,举头三尺有神明。只要有错,只要有违纪违法的事儿,在那里,那就是一颗炸弹,至于好久爆炸,那就再说。
心存侥幸,并不踏实,也不是共产党人的做派!不做违纪违法的事儿,才是党的干部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