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仉勇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人防质监站站长徐鸿博严重违纪违法案案情被公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徐鸿博自认为拥有权力就高人一等,追求所谓“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在扭曲权力观的影响下,徐鸿博任性用权,最终踏上了人生的歧途。(8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笔者觉得:干部坚决不能“高高在上”。
党的干部,没有高人一等的说法。中国公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人都是平等的(被剥夺了权利的犯罪分子除外),这是当前我们国家的社会制度说决定了的。
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也没有贵族。56个民族都是平等的。为了照顾好少数民族,我们还有民族政策,向他们倾斜一些政策。当然,总体上在平等这个问题上,都是平等的。这是我们的社会制度所决定的。
我们的干部,仅仅是替人民执政的人。他们除了履行工作所拥有的权力外,并没有仁和特殊的权力,更不是有比人高人一等的贵族阶层。
个别干部之所以最终落马,那就是在形态上他们摆不正为之,把权力化公为私,把自己看得太重,甚至高高在上。
干部坚决不能“高高在上”。高处不胜寒。没有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处的干部,跌下来最终是很疼很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