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的出台,为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夯实乡村振兴的根基提供了重要遵循。所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是乡村振兴的带头人,肩负着“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的职责任务,必须要戴好“责任帽”,向党和人民交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满意答卷。
驻村“第一书记”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方式和中坚力量,是组织的信任,更是乡村群众的期盼。“第一书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既要有“责无旁贷、舍我其谁”的勇气和担当,又要有“舍小家、为大家”的无私情怀,更要有“大刀破斧、改革创新”的胆识和智力。“第一书记”要真正蹲下来、融进去,亲自参与村里各方面建设,协调沟通基层与部门、引导群众脱贫致富、跑项目拉资金,发挥村党组织民主决策的引导作用、发挥密切干群党群关系的桥梁作用、建强基层组织的示范作用。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第一书记要深入实践锻炼,到基层一线历练,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发出“跟我上”的声音,摒弃“给我上”的官僚;要弘扬“钉钉子”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气度胸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为民办实事、解难题,量体裁衣,精准发力,制定工作方案和服务措施,更好为群众办好事、服好务,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一书记不是“乌纱帽”,而是“责任帽”。要履好职尽好责,紧密团结起来,恪守人民情怀,主动担当作为,在新时代绘出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张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