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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就是为乡村振兴助力

去360搜 BaiDu搜 2021-06-21 09:48

   作者:黄金鑫

  近年来,云南省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极开展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国家、省、州(市)、县(市、区)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保护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深远而不可替代的历史意义。

  为乡村振兴“添薪加火”。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的真实见证和延续,不可抹去的生命符号和文化记忆,是一个民族的根和魂。从这个角度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不可替代的政治价值和政治功能。传承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增强文化认同感、提升文化凝聚力,营造团结统一、和谐共处的乡村生活模式;合理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塑乡村文化生态,促进乡村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添薪加火”。

  为文化传承注入动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绝大多数在民间、在乡村,有的甚至是在老百姓家里、在某一个人身上的展现。深入挖掘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技艺技巧、特色差异,在传承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成为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催化剂”,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精神文化动力,让乡村振兴乘着非遗的“东风”扬帆远航,行稳致远。

  为产业发展增加活力。相当大一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无形或隐形,是人的精神创造和价值追求。如果只是就保护而保护,容易陷入“固封自守”的困境。借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好机遇,用好用足用活政策资源,注重挖掘和扶持具有地域特色、乡土味道的非遗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和产业化发展,用非遗文化、非遗产业带动群众脱贫奔小康,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绽放异彩。如此这样,对非遗项目的保护才会获得了更持久的活力和动力,实现多主体多方向的“双赢”。(黄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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